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03-31

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组织实施2023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基层党建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执行、保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书记抓党建的示范效应和“书记项目”的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聚力突破难点,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基层党建的科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立项范围

   设置两级“书记项目”,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二级党组织“书记项目”负责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三级党组织“书记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实施

    (一)项目类别

     1、围绕品牌创建,建设创新探索型项目。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进行探索和实践。

     2、围绕榜样带动,建设典型示范型项目。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营造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3、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制度推广型项目。结合日常工作实践,对创新成果的提炼和升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

    (二)项目选题

  所申报的项目选题要能针对制约基层党建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有利于现实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机关、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选题;二级学院(部)各级党组织书记应围绕结对共建打造党建品牌、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与作用发挥、打造特色品牌党课、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群团和统战工作、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选题。

    (三)项目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执行期限为20233月至202312月。

    1、项目申报(3月)。各级“书记项目”负责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实际,以问题为导向,选定“书记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责任人、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填写立项申请书。

    2、项目推进(4—11月)。各项目负责人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将根据项目阶段性目标,采取调研检查、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推进落实。

    3、项目总结(12月)。各级党组织对“书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检查是否达到了立项时确定的目标,对项目实施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及达到的目标效果进行抽查复核。

  四、相关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项目直接责任人,负责项目总体设计、部署实施、推进落实。按照“切口小、有难度、具体可操作、有推广价值”的原则,确定1项党建“书记项目”。所申报的项目预期建设成果明显,能够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功能,有效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推广价值较好。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制定本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提出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预期目标、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等,填写完成《江苏海院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二级党组织党建“书记项目”经审批立项后组织实施,运行周期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报学院党委。

    3、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由各党总支审批立项后组织实施,运行周期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党总支,由各党总支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推荐至少一个项目参加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书记项目”成果经验交流。

    4、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建“书记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于2023年4月21日之前将二级党组织“书记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备案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办公楼416室,电子(pdf版本)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

   邮箱:jmizzb@163.com

   联系人:沈云,联系电话:86176972。

  

         附件1:江苏海院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基层党支部“书记项目”立项备案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专题总结报告样式.doc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