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前期,亚非伊斯兰地区建立了几十个独立的民族国家,他们学习西方民主国家的市场经济和议会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和阶级政党学说,为实现其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奠定了基础。然而历史经验并不是简单照搬就可以的,在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这些国家普遍出现了社会经济的两极分化和思想文化体系的紊乱,各种形式的宗教激进主义纷纷涌现。
建立在信仰上的“多族一教一国”
伊斯兰激进分子主张按伊斯兰原初教旨变革现实社会,伴随着这一宗教政治思潮而来的是一场反对世俗化和西方化、全面推行伊斯兰化的运动。他们认为社会上一切弊端与不足都是因为没有按照真主的意志行事,所以主张建立一个完全按照伊斯兰标准生活的穆斯林社会,完全排除世俗主义、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非伊斯兰思想。从深层的宗教观、民族观上看,各种宗教激进主义都是在伊斯兰教教法学范围内理解宗教与民族的关系,传播泛伊斯兰主义或泛阿拉伯主义,对西方式的民族国家模式构成了威胁。
在民族观上,1981年,伊斯兰教组织第3次首脑会议发表的《麦加宣言》指出:“穆斯林,不论其肤色、语言与国籍,他们是一个统一的民族,都从共同的文明遗产中获得思想的源泉。”极端的伊斯兰激进分子则强调伊斯兰教“多族一教一国”的理想国家模型。从伊斯兰教发展的历史看,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建立的宗教组织“乌玛”,就具有超民族、跨国家的性质。
伊斯兰激进分子们首先反对的就是以地域和语言等要素划分的现代民族理念。穆斯林兄弟会的发起者哈桑・班纳的政治思想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否定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他认为,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同属于一个祖国,这个祖国包括世界穆斯林居住的每一寸土地,但是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破坏了统一的伊斯兰乌玛和伊斯兰祖国。可见,在伊斯兰激进分子的民族观中,民族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而不是以地域或语言为标志的。
1978年,霍梅尼领导的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后,公开宣称:“这次人民的革命、这次伊朗的起义、这次神圣的行为不应该仅局限在这片土地上,而应该向全世界各地输出革命。”霍梅尼认为,伊斯兰革命不仅要在伊朗建立一个伊斯兰政府,而且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求建立“伊斯兰世界秩序”。由于殖民强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霸权,弱肉强食,所以目前的世界体系是失去了公正而充满邪恶的世界体系。只有建立一个“真主的世界政府”,才能建立世界的正义和平等,而在此前,应由教法学家掌握政权,维护伊斯兰教的纯洁性。霍梅尼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最佳的办法就是首先在伊朗建立伊斯兰政府,再通过“输出伊斯兰革命”将它输出到其他伊斯兰国家,乃至全世界。这样就形成了宗教激进主义思想中的泛伊斯兰主义思潮。
宗教民族主义对于伊斯兰世界尊严的维护
从积极的方面看,伊斯兰激进分子发动的泛伊斯兰主义运动是穆斯林世界反对西方侵略的重要文化资源。我国学者吴云贵指出:“由于伊斯兰教是东方穆斯林的主体文化,在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中形成的东方穆斯林民族主义势必以宗教文化为依托,以‘宗教兴则民族兴’为流行口号。故此,早期的民族主义表现为形形色色的旨在复兴与改革伊斯兰文化的社会思潮与运动。”中东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创始人阿富汗尼认为,除非全世界穆斯林在伊斯兰精神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统一领导的泛伊斯兰运动,否则,穆斯林社会难免遭到瓜分,故阿富汗尼第一个喊出了“全世界穆斯林联合起来”的战斗口号。以泛伊斯兰主义为共同文化基础的宗教民族主义,使得穆斯林民族在以基督教为共同文化基础的西方国家面前,保持了自己的民族尊严,保护了自己的民族利益。
泛伊斯兰主义对伊斯兰世界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然而,泛伊斯兰主义的国家观对于中东各国穆斯林民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具有明显的负面作用。第一,它不利于阿拉伯民族国家的建设。不管人们是否愿意承认,当代的世界格局和秩序基本是按照西方文明的发展模式建构的。泛伊斯兰主义宣扬的大伊斯兰民族国家理论、真主主权理论等,都是与现行的国际交往规则相矛盾的。第二,它不利于伊斯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如上所述,泛伊斯兰主义的真主主权理论,实质就是要建立一个政教合一的、实行哈里发制度的封建专制帝国。第三,它对其他有穆斯林的多民族国家造成了威胁。按其观点,在一些多民族国家,穆斯林难免会与当地的其他民族发生或多或少的利益纠纷,这给了泛伊斯兰主义干涉其他国家内部事务的口实。第四,它促使一部分宗教极端分子走向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即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对敌方非战斗目标进行暴力攻击的行为。攻击对方的非战斗目标是为人类文明社会的价值所摒弃的,但是在狭隘民族主义的视野中,民族的对抗就是两大民族所有成员的对抗,所以攻击对方任何目标都是可行的,有效的。狭隘民族主义使恐怖主义获得了道义上的合法性,而宗教极端思想则给了恐怖分子精神上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