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合署,党校挂靠)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好学校党代会筹备、党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建考核以及党内评选表彰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干部职数管理以及中层领导班子调配、换届工作;负责中层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选聘、调配、考核、教育管理以及交流、挂职相关工作;负责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抓好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层干部出国(境)的政审;负责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核查;负责干部档案以及出访证件的管理及归档;落实党管人才,协同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负责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制订并实施党员发展规划;审核、审批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实施党员教育活动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流动党员的管理以及外单位入党政审来人来函的接待、处理;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党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党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干部以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5.负责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有关统一战线政策,建立健全统战工作机制;负责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高级知识分子等统战对象的联系;支持和指导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6.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