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首批“双带头人”
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教师党支部建设,增强支部党建与教科研双促进、双提高,着力把教师党支部建设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学校开展首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标准(试行)》,以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强化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辐射带动全校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增强,激发“头雁”效应,一体化运用教育、科技、人才资源,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海事类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对象
面向校内教师党支部,以2年为一个周期支持建设首批 5-6个“双带头人”工作室,被认定为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单位,将优先申报省级及国家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标准》)。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五个方面的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教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详见附件2)
四、组织实施
学校首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4年9月)
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前期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未来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准备支撑材料。党总支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word和pdf版发送党委组织部邮箱:jmizzb@163.com,联系人:姚艳红,联系电话:86176972。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议,按程序进行公示,产生首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
(二)创建达标(2024年9月至2026年9月)
1.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任务,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服务高校和辐射地方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至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特色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模式;(4)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经验成效;(5)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6)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等。
2.评估考核。组织部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跟踪评估、管理考核,“双带头人”工作室负责人参加学校及二级学院重大项目将作为年度考核的评估重点。考核工作按年度开展,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9月底前,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
(三)验收推广(2026年9月)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组织部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严格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所在党总支,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学校党委结合实际,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取得突出业绩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教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