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二级学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
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校党委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院(部)党政议事决策质量水平,强化二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院(系)党政议事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委教〔2024〕1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校内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内各院(部)党组织 (实施党政共同负责的二级党组织)
二、检查内容
(一)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各院(部)是否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教党〔2020〕51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印发的《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0〕12号)要求,对照制定或修订本学院(部)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议事决策范围边界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院(部)实际。
(二)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会议召开频次是否适当,议题审批流程是否规范。会议议事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原则进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是否执行末位表态规定。院(部)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是否严格按各自议事决策范围执行,特别是教学科研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应由院(部)党组织会议进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先行把关的要求是否执行到位。会议是否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会议记录、纪要是否规范。
(三)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三、检查方式
(一)对照自查。各院(部)党组织,对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梳理存在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并于7月1日前报送院(部)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包括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二)学校抽查。组织部将联合党政办、纪委办等相关部门对部分院(部)党组织党政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通过调研访谈、翻阅记录等形式,进一步帮助发现问题,推动共同提高,确保议事决策制度运行良好、执行有力、落地见效。(时间安排:7月1日---7月15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院(部)党组织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意义,按照要求,做好自查、材料报送、配合抽查、切实整改等相关工作,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提升党政议事决策制度的落实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