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缺岗位
1.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合作发展处副处长、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校团委副书记、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正科)1名;
3.航海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4.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副院长1名;
5.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
6.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7.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港澳台办公室副主任1名;
8.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继续教育与培训管理处副处长1名。
二、任职条件
1.符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
2.岗位1、2、7、8要求中共正式党员。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10月7日--10日)
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填写《空缺中层副职岗位干部选任自荐表》,每人限报不超过2个岗位。各级党组织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组织推荐由各级党组织提交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推荐理由。报名材料以PDF文件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jmizzb@163.com。
(二)资格审查(10月11日--12日)
党委组织部联合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党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10月13日--18日)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组开展。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干部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教职工代表等,机关党总支为党总支委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根据规程统一安排。
(四)确定考察对象(10月19日--20日)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综合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业绩及个人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10月21日--28日)
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书面征求纪委部门的意见和所在党组织的政治鉴定。
(六)确定拟任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选用任命。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按工作规程实施。
(二)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86176991;举报邮箱:jmizzb@163.com,jmijwb@126.com。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