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2022年5月修订),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任部分空缺中层岗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空缺岗位
1.质量管理与智慧校园建设处处长
2.板桥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3.秦淮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4.国际教育学院(与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合署)院长
二、任职条件
符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8月29日16:00前)
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填写《空缺中层正职岗位干部选任自荐表》(附件1),每人限报不超过2个岗位。各级党组织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组织推荐由各级党组织提交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推荐理由。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6房间)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联合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党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组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正副职,县(市、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综合考虑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业绩及个人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每个岗位不超过3人,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查核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组织考察对象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审查核实。
(六)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并书面征求纪委部门的意见和所在党组织的政治鉴定。
(七)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情况,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八)选用任命。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按工作规程实施。
(二)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86176991;举报邮箱:jmizzb@163.com,jmijwb@126.com。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党委组织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