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在企业等社会组织兼职情况专项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4-04-1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我校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根据《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问题清理规范的通知》(苏组通【202410号)的通知要求,就领导干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有关问题进行清理规范,认真落实排查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兼职情况排查,对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排查。

2.兼职类型,包括与干部工作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社会团体、基金会、高水平学术期刊、国际学术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等。社会组织兼任职务包括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主席(监事长)、监事等。

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主席)、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秘书长以及社会服务机构的行政负责人等。

二、排查要求

1.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报告表》(附件1)和《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附件2)(如无社会兼职只需填写附件1备注“无”后签字,无需填写附件2);

2.有兼职领导填写《报告表》和《汇总表》(附件1、附件2)后交由各二级党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汇总表》须由各党组织书记和干部本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字确认并盖章;各党组织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3.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4.《报告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422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16)进行梳理汇总。

联系人:唐筱

邮  箱: jmizzb@163.com

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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