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3-12-2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任部分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1.党政办副主任;

     2.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副处长、校友发展与服务中心副主任;

     3.党委安全保卫部副部长、安全保卫处副处长、后勤处副处长;

     4.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5.教务处副处长、公共实训平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副主任;

     6.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中心副主任;

     7.航海技术学院副院长;

     8.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9.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副院长(2名);

     10.轮机电气与智能工程学院副院长,兼任相关部门副职;

     11.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副院长;

     12.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3.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2名);

     14.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任相关部门副职;

     15.人文艺术学院副院长,兼任相关部门副职;

     16.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

     17.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党委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18.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副书记;

     19.设置6名正科级辅导员岗位,兼任中层副职。

   二、任职条件

     1.符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苏海院委2022〕25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苏海院委〔2022〕33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党务相关岗位要求党龄3年以上的中共正式党员。

     3. 岗位5、6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7、9-11、13-16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1月3日17:00前)

    符合任职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填写《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不超过2个岗位。二级党组织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组织推荐由二级党组织提交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推荐理由。

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6房间)

   (二)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联合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组进行。谈话调研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会议推荐范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和直属单位正副职,民主党派负责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等。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考虑民主推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及个人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每个岗位不超过3人,由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书面征求纪委部门的意见和所在党组织的政治鉴定。

   (六)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选用任命。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一)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按工作规程实施。

   (二)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86176991;举报邮箱:jmizzb@163.com,jmijwb@126.com。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

 

 

   附件:附件:中层副职空缺岗位干部选任报名表.docx

 

                  中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