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 培育与建设单位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24-09-06

关于开展校内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验收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于2022年确定了第二批校内党建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根据安排,将于近期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校内党建标杆院系培育与建设单位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校内样板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

机电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中心党支部

船舶学院海工装备制造中心党支部

机电学院轮机工程专业中心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执纪审查室党支部

航海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科技处党支部

人文学院艺术设计专业中心党支部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

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

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四)负面清单自查情况

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组织实施

以自查自评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

(一)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梳理形成创建工作验收自查总结报告,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及1份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组织评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评材料进行评审,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掌握情况,给出初步验收意见。

(三)党委研究确定。学校党委根据评审意见,研究讨论,综合评定后确定各单位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三类:

1.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2.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四)公布结果。组织部将在网站公布验收通过单位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报送时间:2024918

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将《工作验收申请书》、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电子档(wordpdf各一份)发送组织部邮箱:jmizzb@163.com

联系人:姚艳红,联系电话:86176972


    附件: 1.负面清单.docx

        2.工作验收申请书.docx

        3.典型案例要求.doc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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