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验收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于2022年确定了第二批校内党建标杆院系、样板党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根据安排,将于近期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校内党建标杆院系培育与建设单位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二)校内样板支部培育与建设单位
机电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中心党支部
船舶学院海工装备制造中心党支部
机电学院轮机工程专业中心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执纪审查室党支部
航海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
机关党总支科技处党支部
人文学院艺术设计专业中心党支部
经管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
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
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四)负面清单自查情况
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组织实施
以自查自评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工作。
(一)建设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梳理形成创建工作验收自查总结报告,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见附件2,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及1份典型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二)组织评审。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自评材料进行评审,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掌握情况,给出初步验收意见。
(三)党委研究确定。学校党委根据评审意见,研究讨论,综合评定后确定各单位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三类:
1.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2.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四)公布结果。组织部将在网站公布验收通过单位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报送时间:2024年9月18日
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将《工作验收申请书》、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电子档(word及pdf各一份)发送组织部邮箱:jmizzb@163.com。
联系人:姚艳红,联系电话:86176972。
附件: 1.
负面清单.docx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6日
